全國咨詢熱線
13823369590
一、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概述:
指的是專利權人、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作為讓與人,許可受讓人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,受讓人支付約定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。
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工作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為了切實保護專利權,規范交易行為,促進專利實施而對專利實施許可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手段。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十八號局長令,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。對備案審查合格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,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將給予備案合格通知書及備案號、備案日期,并將通知書送交當事人。
二、協助客戶整理資料:
1、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登記申請表;
2、專利實施許可合同;
3、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合法身份證明;
4、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;
5、專利權的有效證明。
一對一專業服務,撰寫經驗豐富,案件質量高, 通過率高
熱門回答
請升級您的瀏覽器:Internet Explorer11 或以下瀏覽器: Firefox / Chrome / 360極速瀏覽器